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西青财采投决〔2025〕5号)
2025-08-20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西青财采投决〔2025〕5号)
天津-2025-08-2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

(西青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西青区水西*地块小学安静操场及教室均衡声系统购置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创智新智能化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龙居花园********

被投诉人*: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

被投诉人*: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号楼*****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项目需求条款设定的 “●波束成型定向音响” 参数是指定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存在唯一性和不公平性,非法利用技术参数控标。

投诉事项*:项目需求条款设定的 “●教室定向均衡扩声音响”参数是指定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存在唯一性和不公平性,非法利用技术参数控标。

投诉事项*:项目需求条款设定的 “耳麦”参数是指定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存在唯一性和不公平性,非法利用技术参数控标。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中“所投“●”号核心产品具有相关专利证书”,此项要求是指定清听声学品牌,利用此项评分标准进行控标,在天津本地区和近期天津西青区以及省外政府采购项目中都利用此项评分标准进行控标。

(二)审查情况

经查,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日在天津市西青区水西*地块小学安静操场及教室均衡声系统购置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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