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8-19 00:00:00
关于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重新审批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政〔****〕**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云龙乡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满足物流发展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云龙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云龙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改造物流仓库*****.*平方米,冷库****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平方米,新建物流调度中心(新材料产业园云龙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平方米,配套建设**智慧物流系统、智慧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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