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邮财购决〔2025〕06...
2025-08-20
江苏/扬州 质疑投诉
高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邮财购决〔2025〕06...
江苏/扬州-2025-08-20 00:00:00

高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邮财购决〔****〕**号)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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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江苏龙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三和村顾庄组

法定代表人:张胜

被投诉人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文游南路***号瑞丰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董工

投诉人江苏龙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高邮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保安看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本局已于******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看护”保安服务业绩材料为虚假业绩,该行为严重违法。

(二)投诉请求

依法展开调查,核实“看护”业绩的真伪,并依法进行处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的秩序。

二、审查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原评审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现审查终结,作出处理决定。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二十九条第()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高邮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江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邮市财政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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