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8-20 00:00: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核查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中村专项借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核查服务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核查服务,核查范围面积约**.****公顷,建筑量约*****平方米(具体以本项目基础数据调查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为准)。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核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委托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之日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同时具有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个月(****年*月)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万科云*栋***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万科云*栋***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投标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号越秀金融大厦**楼城市更新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万科云*栋***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号越秀金融大厦**楼城市更新集团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号越秀金融大厦**楼城市更新集团
监督电话:************
招标人: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十、本公司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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