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5-08-19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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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项(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采购包。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选择一个采购包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结束:
(*)各采购包食材配送服务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本采购包的项目预算上限,即采购包*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采购包*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采购包*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
(*)合同服务期届满;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以及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情况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份资料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不再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情况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批发业。
②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进行划分。
③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④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适宜“情况一”的须出具《分包意向协议》(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投标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投标人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完成登记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登记。(网上登记: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咨询方式:网站客服 (**):**********,热线电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电子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中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年度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项(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采购包。详细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可选择一个采购包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结束:
(*)各采购包食材配送服务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本采购包的项目预算上限,即采购包*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采购包*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采购包*费用结算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
(*)合同服务期届满;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以及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
(*)情况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分包意向协议》说明中标后将**%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完成(《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及《分包意向协议》两份资料中载明的拟承接分包供应商应对应一致。同时,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拟承接分包供应商不能再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不再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情况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批发业。
②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进行划分。
③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④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适宜“情况一”的须出具《分包意向协议》(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投标人可无需提供相关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则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投标人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完成登记并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登记。(网上登记: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咨询方式:网站客服 (**):**********,热线电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电子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中山分公司)
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