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08-19 00:00:00
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发展专项*水土保持(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豫政采(*)********** | 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 |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发展专项*水土保持(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年**月**日前完成 | 符合水利部、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水利厅审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冠华、陈丽娜、张景云(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水利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号
联系人:张景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号**号楼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