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6都匀秀峰至石龙公路改扩建工程001号补遗书
2025-08-19
贵州/黔南 变更澄清
G356都匀秀峰至石龙公路改扩建工程001号补遗书
贵州/黔南-2025-08-19 00:00:00
贵州/黔南-2025-08-19 00:00:00
****都匀秀峰至石龙公路改扩建工程 ***号补遗书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都匀秀峰至石龙公路改扩建工程 ***号补遗书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施工设计图纸进行补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系统中下载获取。
*、本项目第*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为***,***,***.**元;第*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
*、对招标文件第*合同段的标段工程范围调整为***+*******+***.***,即旨王至石龙路段,长**.*****。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条细化为:
保留权利:在签订合同之前发包人保留要求澄清或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如果承包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构成有严重的不平衡(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经备案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综合单价的±**%时,则视为严重不平衡),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澄清或提供详细的价格分析以证明这些价格在建议的施工方法和计划的条件下具有合理性。如不能证明其合理性,在澄清谈判时承包人应按照总价不变的原则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有关单价进行平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