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08-19 00:00:00
汝城县第一中学商店招租(郴公产告字〔****〕第***号)
校园商店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汝城县第一中学商店招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商店基本情况及经营要求 | 挂牌价格 | **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 | **万元 |
招租期限 | *年(具体以合同时间为准) | 租赁面积及层数 | 约***.*㎡,*层 | |
*、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承租期间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经营范围:日常生活用品、学生文化用品、面包饼干、方便面、水果等干点心、饮料、糖果及包装食品。确保不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变质商品;不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不得向学生销售烟、酒、槟榔等。不可经营快餐、饭菜、油条大饼、包点等食品;不可经营图书报刊的零售出租、复印业务、通信业务、娱乐项目及其他学校规定不可经营的项目。 *、承租方需按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承诺商品的价格不高于同类型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商品必须进行明码标价销售。 *、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县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职能部门和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并承担一切责任,如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商店所有销售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要求着装规范、文明经营。 *、承租方应按时办理齐全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许可手续,并负责承担商店消防责任,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商店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方承担商店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租方需做好商店保洁工作,必须承担商店经营区域垃圾清理。 *、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不得将校园商店经营权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和转让,也不得超范围经营。 **、承租方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和实际用量向招租方及时交纳水电费。 **、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商店内(含门、窗、水电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若需装修改造,必须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期满,商店货物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招租方不予接管;且承租方必须将承租的店面交还招租方,并保证店内设备设施完整和正常使用,不得拖延。 | ||||
承租押金、租金及费用缴纳方式 | *、承租押金为**万元,不计息,不抵租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租金一次性付清,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年租金及承租押金一次性汇入招租方指定账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告知 | *、本次招租由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在*交易网站(***.******.***)依法进行网络竞租。标的以实物现状招租,组织人仅就招租方提供的《校园商店招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承租方(竞价人)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招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踏勘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招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租金及佣金、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在意向承租方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温馨提示:①请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网站(***.******.***)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承租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为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近*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且收到标的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内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应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 *、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本次招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最高报价者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审核,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可办理有关手续,成为承租方;不符合资格的最高报价者将取消租赁资格,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宣布网上竞价结果无效。 *、承租方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次日起逾期*个工作日的,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佣金、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承租方后而放弃承租的竞得人承担。 *、承租方租用经营性资产,应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
交易 指南 | 竞价 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 报名 | 报名时间 | ****年**月**日 **:**时至 ****年**月**日 **:**时。 | |||||
报名手续 | 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竞价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竞价人应交纳的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该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但所有竞价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价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价人不算违约);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或承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竞价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 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元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秒 | ||||
佣金、交易服务费 | *、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收取; *、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号、郴发改价发〔****〕***号文件执行。 | ||||||
联系 方式 | 咨询 联系人 | 钟女士、何先生 | |||||
咨询电话 | ************(汝城),************(郴州)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汝城县滨河西路**号(老审计局江对面)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
踏勘 联系人 | 朱先生*********** | ||||||
技术支持 | ************、**********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网站***.*****.**;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汝城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本次出租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系统操作指导、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服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郴州威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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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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