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8-19 00:00:00
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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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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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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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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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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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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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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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城大道北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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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号中兴大厦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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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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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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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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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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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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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湾金融港三期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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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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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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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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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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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二)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二)和补充文件(一)、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二)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投标人前附表须知*.*.*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元(含税)、暂列金额为*元(含税),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含税)。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预算书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一)投标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且从****年*月*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承接过园林绿化单项合同价大于等于****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中园林绿化部分造价大于等于****万元人民币)且已验收合格的施工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文件中其余相应内容作同步修改。 (四)附表.资信标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经验”修改如下: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生效时间、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担保保函生效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调整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备案单位: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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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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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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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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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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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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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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