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新余学院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经营权租赁公开招租(3年)信息披露
2025-08-19
江西/新余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新余市本级]新余学院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经营权租赁公开招租(3年)信息披露
江西/新余-2025-08-19 00:00:00

[新余市本级]新余学院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经营权租赁公开招租(*年)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余学院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经营权租赁公开招租(*年)
标的名称: 新余学院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经营权,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新余市·市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项目简介: 新余学院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经营权,挂牌价:******元/年。
设点情况:
文科楼*座、*座、*座、*座、*座;
理科楼*座、*座、*座、*座、*座;
主教学楼*座、*座、*座、*座;
工训中心*座;
医护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训练馆、足球场等共计二十个点位设置自助售卖机。
重要信息披露: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交易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先注册登记并激活**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以上;**浏览器:版本****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周一到周日:*:*****:**),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报名者在参加竞价前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证明。
(*).报名者具有有效的食品行业相关的经营许可或食品备案证明、食品售卖资质、卫生许可证明;进口食品还须提供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明及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功能特征、技术参数等证明。
(*).至少*个及以上全职运营人员具备食品行业健康证,竞拍前*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所售产品价格不高于属地周边副食、便利店日常售价承诺函。
(*).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上述资料进行线下审核。未通过审核或未按要求进行线下审核而自行网上报名者,即使竞得标的,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 本次经营权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租。
*、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费用: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用按*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收取(其中佣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由中标承租人承担。
*、租赁方式:(*)采取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报名公开竞租,以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由出价高者中标。(*)如网上竞租报名者只有*人应价,竞租行为同样生效。
*、租赁缴纳方式:遵循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交,竞租人中标后*个工作日内缴纳本年度租金,后续租金将在前一个已交租金届满前**日,缴付下一年租金。
*、竞租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租保证金为挂牌价的**%。为保证承租方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中标者需向新余学院缴纳中标金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给新余市学院(户名:新余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高新支行 账号:********************)。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署前按规定缴纳。报名人未按照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竞租结束后,未中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个工作日内缴交*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代理佣金及交易手续费后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维修、赔偿等费用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如有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在*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若承租方未按期补足,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逾期未缴纳租金、代理佣金及交易手续费,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楼东面
联系电话:************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报名者在参加竞价前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证明。
*.报名者具有有效的食品行业相关的经营许可或食品备案证明、食品售卖资质、卫生许可证明;进口食品还须提供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明及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功能特征、技术参数等证明。
*.至少*个及以上全职运营人员具备食品行业健康证,竞拍前*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所售产品价格不高于属地周边副食、便利店日常售价承诺函。
*.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上述资料进行线下审核。未通过审核或未按要求进行线下审核而自行网上报名者,即使竞得标的,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经营权租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租。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自助售卖机所售产品品牌不低于**个,产品单品不低于**个,每季度应进行销售数据分折,淘汰末位**%的商品并引入新品。
*.支付方式:可支持微信、支付扫码、刷脸等多种付款方式。
*.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必须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非规定区域放置设备。同时,售货机内的商品符合学生的营养需求和校园食品安全标准。
*.承租方提供商品目录和食品安全证明,并承诺所售商品为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承租人全权负责与自动售货机有关的运营项目。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负责经营许可证照的办理,负责自动售货机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如遇紧急情况(如吞币、卡货、包含投诉的)故障响应小于*小时,承租人需承诺补货周期一般不超过**小时。
*.承租人应保障自动售货机内出售商品质量,如因机器故障或销售商品质量问题等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承租人负责处理,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承租人应承诺自动售货机内出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价格,如出租人发现高于周边市场价格,承租人自愿接受该商品售价的*倍罚款。若承租人*个月内仍不整改,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无偿撤场。
*.承租人应负责设备财产安全及设备使用全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包含机器损坏、商品偷盗及设备引起的、自燃、爆燃、火灾等造成的纠纷)。场地的经营应严格执行出租人规定,做好设施的安全建设,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人投放的自动售货机摆放位置需符合学校整体规划,摆放位置需取得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摆放,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扩大经营范围,出租人提供电源接口,后端线路由承租人负责,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若招租人发现承租人提供资料不实,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承租人有上述行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承租方应在经营期内随时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监管、检查,若有违反相关法规和发现问题,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罚,并接受整改。若拒不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学院取消承租方的承租权,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出并配合腾退,发生费用及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得主张任何补偿或抗辩。。
**.承租方不经出租方批准不得增设自助售卖机点位。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成交承租方若非原承租方,原承租方须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腾空,保证新承租方可顺利入驻经营。成交承租方在收到委托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办理接交及签订《租赁合同》。如原承租方未按约定腾空标的,出租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日租金的三倍收取逾期占有使用费,并有权采取法律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国有资产收回、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出租方和拍卖人不承担成交承租方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电费及物业费等,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出租方和拍卖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新旧、面积、状况、质量、外观、性能、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本次招租方案中的所有公告、竞拍、材料、流程、条款及补充解释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联系方式: 新余市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女士)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