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5-08-19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化医疗事业补短板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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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价格分 |
(*)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 )÷* ** **……**为*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计算公式 *=│** **│÷*×***% **—第*个有效投标总价 *—评标基准价 (*)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 *—投标总价得分(Ⅰ≥*) *—偏差率 *—扣分系数:**大于*时,*取*;**小于*时,*取*;**等于*时,*取*。(分值的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
(*)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 号[****]**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的扣除。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 ** 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格式自拟);*、不少于两个投标产品成功销售并验收合格的案例证明【案例证明需同时提供投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验收报告以及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表(不得低于本次投标响应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缺一不可】。 |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注: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北文昌西路***号
联系方式:唐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金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南新区(市公安局北面)
联系方式:韦文慧 ************
广西金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