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5-08-19 00:00:00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内容: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采购)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
*.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进行缴纳标书款获取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
七、 其他
*.项目类型:服务类。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质疑说明: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室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室。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