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08-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嘉兴景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 号 * 楼 *** 室
被投诉人*: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 ** 号商会大厦 * 座 ** 楼
被投诉人*: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桐乡市高桥街道高架路 ** 号
被投诉人*: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齐福路 *** 号
被投诉人*: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 *** 号金凤凰大厦 * 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嘉兴景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 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 年 * 月 ** 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浙江裕峰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主张不予支持。综上,投诉人对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 年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桐乡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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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景悦)*已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