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19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岸区沿江*线干管低浓度接入口溯源整治工程(弹子石*南滨路片区)项目工程勘察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岸区沿江*线干管低浓度接入口溯源整治工程(弹子石*南滨路片区)项目工程勘察”的答疑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真实养老保险证明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问*: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请问提供“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成交通知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提供“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成交通知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一节合同协议书中补充:根据重庆市政府建立中心城区城镇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机制要求的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已委托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为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污水管道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代建单位,且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污水管道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委托代理合同》,(勘察人名称)作为本合同承包人已充分知晓上述委托代理关系,现由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委托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代与(勘察人名称)签订本合同。 特别提示: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已发布的通知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