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08-1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西区医院机房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旭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石头糖社区四组**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隆昌市康复路**号
被投诉人: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大北街二段**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号
四、基本情况
隆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隆昌市人民医院西区医院机房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第*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证书与第*项要求厂商提供“****信息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作为评分项,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第*项要求投标人具备***能力与第*项要求制造商具备***能力构成重复设置评审因素,且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持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项目核心需求(机房建设,非提供电信服务)缺乏直接关联性,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要求厂商提供*****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证书作为评分项,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要求厂商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技术组证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进行排斥或歧视。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要求厂商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排斥同等效力的替代认证。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要求厂商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排斥同等效力的替代认证。
投诉事项*:履约能力—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和通信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强制要求与项目无关的专业证书,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隆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