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莘塍街道劳务派遣项目质疑函(情况反映)”的回复公告
2025-08-19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关于“莘塍街道劳务派遣项目质疑函(情况反映)”的回复公告
浙江/温州-2025-08-19 00:00:00
浙江/温州-2025-08-19 00:00:00
质 疑 人:匿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我公司与****年*月**日收到通过邮政送达的,署名为“匿名”的“莘塍街道劳务派遣项目质疑函”【平信条码:**** **** **** *】,我们认为该“情况反映”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要求,无明确的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且相关情况反应也无未按要求提供本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鉴于上述情况,上述质疑不成立,不予受理。如还存在其他相关质疑事项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及途径,按规定格式提出,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