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一期食堂厨具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9
新疆/石河子
中标结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一期食堂厨具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石河子-2025-08-19 00:0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一期食堂厨具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兵团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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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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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南山校区一期食堂厨具设备购置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升厨业(博兴)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店子镇张刘村**号东一间

被投诉人*石河子大学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四路***号

被投诉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

地址:石河子市市民中心四楼

相关供应商:杭州智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号*幢北一层东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进行质疑,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年*月**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质疑函回复未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杭州智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辅材生产厂家杭州智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生产建筑材料。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杭州智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食品加热灯”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中标人该产品未取得国家强制产品***认证。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杭州智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留样冰箱”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中标人该产品未取得国家强制产品***认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事项,采购人可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兵团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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