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8-19 00:00:00
血液透析设备、鼻内镜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溆浦县第三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一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鼻内镜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内容:血液透析设备、鼻内镜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负责人:向理精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 写:壹佰零玖万玖仟陆佰元整
(*)具体标的: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包* | 湖南一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血液透析设备、鼻内镜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项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溆浦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溆浦县第三人民医院)
(*)方式:现场履行。
*.付款
(*)合同金额在验收合格后付至**%,剩余部分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具体付款进度以财政审批时间为准)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
(*)谈判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溆浦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溆浦县第三人民医院)
*.合同主体
甲 方:甲方:溆浦县龙潭镇中心卫生院(溆浦县第三人民医院) 乙方:湖南一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向理精
委托代理人:周煌 委托代理人:向理精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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