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08-19 00:00:00
新晃产业开发区消防站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禹实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新晃产业开发区消防站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产业开发区消防站设施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新晃产业开发区消防站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柒拾陆万叁仟零玖拾贰元零角零分
分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货物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湖南禹实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合同 | 否 | 详见合同 | / | / | 项 | *******.** | *******.**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履行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岩山村新晃产业开发区消防站
履行方式:现场履行
四、付款方式
付款人: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分批次供货,甲方分批次付款;
*、核心产品到货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
*、货物通过消防部门组织的验收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
*、质保金为*%,于质保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质保期自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之日起*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五、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合同总价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质保金逾期支付的,违 约金自质保期届满次日起算;
*、甲方按约定付款后,乙方未在供货期限内供货,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合同总价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乙方确保所供货物能顺利通过消防部门组织的验收。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新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湖南禹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廷超法定代表人:吴舜超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岩山村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桐梓坡路***号咸嘉新村*******;嘉和苑****房*****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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