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2025-08-19 00:00:00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金顶索道分公司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循环式索道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金顶索道分公司。
项目名称:循环式索道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确保金顶循环式索道的安全正常运行,有效提高峨眉山景区内金顶循环式索道服务能力,现需对金顶循环式索道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实施采购,以进一步满足相关系统设施设备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峨眉山金顶循环式索道系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起院”)设计制造。由于索道设备的专用性和参数设置的特定性,该批备品备件及减速机返厂维修服务只能向索道的设计、制造厂家“北起院”购买。同时,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中心来函建议,目前国内脱挂抱索器索道的多数部件产品不是标准产品,各设计制造厂家之间的主要产品设计思路不尽形同,产品难以互用。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如果变动......涉及安全的部分,作为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同意,....”。为保证项目相关索道的整体安全性和兼容性,如选用其他品牌,一是参数改变后,如与索道现有设备不匹配,影响索道安全运行,不利于后续维护管理;二是参数改变后需要验证新品牌产品是否符合索道设计安全要求,是否与现有索道匹配,导致索道停止载客运行,影响景区安全运行及项目实施进展。
综上所述,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要求: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文件要求,鉴于本项目特殊性,为保证景区索道安全性、稳定性、符合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循环式索道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实施本项目。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向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广泛征求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金顶索道分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地址:峨眉山黄湾镇洗象路**号*栋
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嘉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号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金顶索道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