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履约验收标准:
*、农药化肥和园林工具的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不得变更品种。
*.*甲方按照清单对其相关货物进行清点,如不符合要求则马上退货。
*.*农药化肥要求标注产品的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鉴别不清和质量失效的不准使用。
*.*园林工具需达到国家检验标准出厂合格。
*.*运输农药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发现有渗漏、破裂的,应及时更换合格包装的产品,渗漏、破裂的产品,由乙方自行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该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搬运农药时要轻拿轻放,且所提供的农药是高效低毒易降解的。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乙方供货完成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根据相关货物的品种、规格等情况,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乙方有三次无正当理由或者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货物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