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08-19 00:00:00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核准舟山渔合****线****线路改造工程的请示》(舟电发展〔****〕**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舟山渔合****线****线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该项目拟更换渔合****线架空导线*.*公里及配套设施;落地改造渔合线****线,利用已建排管新建电缆*.*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工期和招标: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主材及其他服务类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舟山供电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号普发改审〔****〕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舟山渔合****线****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