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安街道如意佳苑曙光西路11-33号17-5商铺招租(第二次)
2025-08-19
江苏/南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海安市海安街道如意佳苑曙光西路11-33号17-5商铺招租(第二次)
江苏/南通-2025-08-19 00:00:00
江苏/南通-2025-08-19 00:00:00
海安市海安街道如意佳苑曙光西路*****号****商铺招租(第二次)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海安街道如意佳苑曙光西路*****号****商铺招租(第二次)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按房屋现状出租; *.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房屋漏水、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 *.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公示期间意向承租人可通过产权方看样,不得私下联系原承租人,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当意向承租人仅有一个,如在竞价时段未成功出价,则以报名时初始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