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服务费(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8-18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服务费(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福州-2025-08-18 00:00:00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年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服务费(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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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服务费(二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年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服务费(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樟城镇塔山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五四路***号保险大厦地下一层部分、一层南面、二层南面部分、四层****室、五层南面、十至十三层、十五层至十九层、二十三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年高标准农田设施保险服务费 *(项) ¥***,***.**** ¥***,***.** *,意向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经营财产险类业务资质;*,在保范围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因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暴雪、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造成的保险渠道、护岸、机耕路、取水坎、小型拦水坝等的损失,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负责赔偿; *.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 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保险事故发生后,采购人或受益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成交人按照保险协议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零玖佰柒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永泰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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