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08-18 00:00:00
关于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标信息
食品检测保障能力 |
**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年*月*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任意二个月的检测报告【提供包含以下十类项目的报告(每类不少于十项检测项目)】,具体如下: (*)大米类: 检测项目≥**项 (*)食用油类: 检测项目≥**项 (*)肉类: 检测项目≥**项 (*)禽类: 检测项目≥**项 (*)水产品类: 检测项目≥**项 (*)蛋类: 检测项目≥**项 (*)蔬菜类: 检测项目≥**项 (*)冻品类: 检测项目≥**项 (*)豆制品类: 检测项目≥**项 (**)水果类: 检测项目≥**项。 证明材料: 提供上述十类****年*月*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的检测报告: *.任意二个月每月每类一份检测报告,且每份报告检测项目达到要求的得**分; *.任意一个月每月每类一份检测报告,且每份报告检测项目达到要求的得*分; 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分。 其他不得分。 注:成立不足*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检测报告仍可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上述检测项目判定结果需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等同等描述,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检测报告需具有***标识,且检测报告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若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的,需要求提供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加密上传。
*.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及原采购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大厦*座*单位
联系方式: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号百仕达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李先生
电话:*************或********转****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