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5-2027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项目编号:JSZC-320324-SNJC-K2025-0016]
2025-08-18
江苏/徐州 变更澄清
睢宁县2025-2027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项目编号:JSZC-320324-SNJC-K2025-0016]
江苏/徐州-2025-08-18 00:00:00

睢宁县*********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睢宁县*********年度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年*月**日,通过“更正公告将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由原来的“****年**月**日*点**分”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当时没有同步更新“苏采云”系统内的时间安排,本次特更正“苏采云”系统内的开评标时间,将开评标时间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由“**********”更正至“**********”。


(二)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征集人提出询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征集人名称:睢宁县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睢宁县永昌路*号


征集人联系人:孙远余


征集人联系方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昌路*号


联系人:孙远余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苏梅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征集文件.***


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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