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科研监测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8-18
河南/信阳
招标采购
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科研监测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信阳-2025-08-1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信阳-2025-08-18 00:00:00
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科研监测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科研监测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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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科研监测设施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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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红外相机**台,野生动物远程视频监测系统*套,卡口视频监控点*个,界碑*个,标牌、标识牌**个,乌类专栏**个; *.*.交货期限:**天; *.*交货地点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量保证期:总体保修期*年,具体设备根据厂家供货三包凭证为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的以三包凭证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包。 | |||||||||||
*、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和豫财购【****】**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 |||||||||||
*.方式:投标人凭**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下载专区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监督单位: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 | |||||||||||
地址:河南省新县连康路*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新县宏泰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新县潢河北路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