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露营文旅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2025-08-18
福建/泉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露营文旅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福建/泉州-2025-08-18 00:00:00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露营文旅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项目招商公告

受福建泉州市仙公山风景名胜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或“仙公山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露营文旅合作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仙公山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商,择优引入运营合作方,负责运营管理仙公山露营文旅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露营文旅合作运营招商项目。

(二)项目概况

仙公山露营文旅项目位于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仙公山北亭观音苑大山前,项目总用地面积包括佛道庵木屋***.**平方米、北亭观音苑周边土地**.**亩。

项目拟打造成集“露营、餐饮、户外演绎活动”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生态露营基地。

二、项目合作模式

仙公山公司提供仙公山露营文旅项目相关经营场地,合作方有偿使用项目场地、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合作方按约定向仙公山公司缴纳经营场所使用费。

三、主要合作内容

*.合作期限:**年。

*.经营场所使用费:

仙公山公司提供仙公山露营文旅项目相关经营场地,合作方有偿使用项目场地,向仙公山公司缴纳经营场所使用费。若该项目年营业额未达到***万元,经营场所使用费不得低于*万元/年;若该项目年营业额超***万元(含),仙公山公司按不低于年营业额的*.*%向合作方收取经营场所使用费;若该项目年营业额超****万元(含),仙公山公司按不低于年营业额的*%向合作方收取经营场所使用费(具体以中选合作方报价确定)。

*.对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合作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运营该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需保证符合景区整体规划要求,保护生态环境;

*)合作方在合作协议签订后须正式取得运营该项目的资质并获得必要的行政审批和许可,在本项目运营期间,上述资质、审批、许可等应当持续有效。

*)因项目开发建设运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承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运营人员工资、保险费、设备设施采购费、场地维护费、水电费、物业费、施工费、保洁安保、垃圾清理清运费等一切费用。

*)合作期内,合作方须对项目前期筹备及运营的全过程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其他合作内容详见第二章 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四、退出机制

合作期间,合作方未实际履行自身合作申请文件相关承诺或合作协议相关约定的,仙公山公司有权提前解除相关合作协议,合作方还应按照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仙公山公司造成的损失。

五、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独立法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不能变更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中的注册资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济记录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合作申请人或合作申请人的股东有经营、管理或投资文化旅游、文化场馆、文创园区或其他与本项目规划业态相似项目经验且单个项目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及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二)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六、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合作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合作方、合作申请方及合作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合作方。由评议委员会按照《公开招商文件》约定的规则和程序,确定合作方并出具评议报告。

八、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三)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合作方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意向合作方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开户账号:************************

九、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三)意向合作方应根据需求联系看样联系人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和审慎调查,不论意向合作方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和审慎调查,一经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则视为对本次招商项目的相关情况已有充分了解,意向合作方不得以未充分了解招商项目相关情况等作为其不履行承诺的理由。

公告期内,合作申请方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十、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合作申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递交地点,负责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并填写《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合作申请方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合作申请方编号明确于《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中(一式贰份,本中心、合作申请方各执壹份)。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同时,合作申请方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合作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合作申请方,其合作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给该合作申请方。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申请方单位公章,否则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三)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合作申请方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截止之后合作申请方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

(四)合作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截止日起**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合作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合作申请方成为中选合作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十一、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始评议。

(二)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合作申请方须准备好与合作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将要求合作申请方在*小时内到达评议地点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议委员会有权(但不义务)对有疑议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合作申请方的认定。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申请方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合作申请方为中选合作方。

(五)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六)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合作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合作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二、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一)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后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发布评议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合作申请方的综合得分排序、合作申请方编号及综合得分)。

(二)中选通知书发放:本中心根据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向中选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

(三)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中选合作方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四)签订合作协议:中选合作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可适当延期。招商文件(包括正式发出的澄清、修改等文件)和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文件中被委托方接受的内容均构成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委托方和中选合作方的合同关系自双方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成立。委托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出具《协议签订完毕函》。

(五)出具《交易凭证》及公告招商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协议签订完毕函》当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招商结果公告。

十三、交易费用

(一)合作申请方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合作申请文件、审慎调查、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和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合作申请方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确定中选合作方后,本中心以本项目**年经营场所使用费总额为基数,按照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收费标准(附件*)向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中选合作方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本中心将直接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十四、其他提示事项

(一)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二)项目详情详见第二章 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三)各意向合作方及合作申请方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合作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四)委托方保留在向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合作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本《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合作申请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若评议委员会未按照《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评议标准进行评议,委托方有权宣布评议无效、取消中选资格并组织重新评议或终止招商程序。

(六)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七)在本项目合作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六、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室。

邮编:******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十七、接受投诉部门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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