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崇文路之同福路至文化路段)勘察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01号
2025-08-18
广东/茂名
变更澄清
关于高州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崇文路之同福路至文化路段)勘察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01号
广东/茂名-2025-08-18 00:00:00

关于高州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崇文路之同福路至文化路段)勘察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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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高州市城南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崇文路之同福路至文化路段)勘察及初步设计”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更正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无需提供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故全文删除与此相关内容。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招标文件指导文本修改补充申报表,“第二章第二节*.*,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至茂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的;”的内容。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三节投标人须知“*.* 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至茂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的;”的内容。

二、本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

本更正公告为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高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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