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8-18 00:00:00
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更正公告(*****************)
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更正*:招标公告原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
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现更正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需明确在采购单位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四)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单位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关证件经营范围需符合需求单位副食品采购需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更正*:招标公告原内容: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黑龙江省 黑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详见招标公告
现更正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邮箱获取 注: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材料,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我公司邮箱************@***.***(为确保供应商可以及时获取文件,请将邮件主题为*****************+包号报名登记)并拨打电话确认登记及获取文件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在投标前*个月(****年*月、*月、*月、*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网站截图;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关证件经营范围需符合需求单位副食品采购需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线上发送。
更正*:招标公告原内容:
八、样品
采购包(*):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不需要提交样品
现更正为:
八、样品
采购包(*):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不需要提交样品
更正*:招标公告原内容: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不需要现场踏勘
现更正为: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不需要现场踏勘
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
联系人:邸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号银泰城写字楼**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联系方式:***********
邮 箱:/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