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08-18 00:00:00
服务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含直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项目最高控制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确定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或中标单位
二、主要服务内容
(一)以****年*月**日为资产清查基准点,对南平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资产(含**个直属事业单位,约****项资产)进行实物盘点,逐一确认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等信息,并将最终确认的管理人、存放地等信息导入财政要求的一体化系统固定资产模块;
(二)对盘点的资产逐一完成贴标工作,实现一物一码;
(三)盘点完后根据盘点情况与财务账进行核实比对,实现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确认已到达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形成待报废资产表,协助完成报废相关手续要求,并通过上级部门与财政部门的审核;
(五)根据本次清查的结果,将数据明细、数据汇总、数据台账装订成册,于****年*月**日前制成清查报告并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和注协报备的《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或经济鉴证报告,于****年*月**日前通过一体化系统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纸质材料、完成清查服务。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二)具有查账验证、验资、财务审计、出具相关报告等相关资质。
四、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投标文件》原件*份(含《资格审查申请函》《投标函》《报价单》《承诺书》)。
*.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①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应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若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单位需提供至少*份承接过的资产清产盘点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投递。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文件投递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寄送至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号南林核心区商务楼*号楼*层****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的、未密封的将不予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号南林核心区商务楼*号楼*层****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