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8-18 00:00:00
江陵港区郝穴码头* 号泊位和* 号堆场* 年租赁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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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港区郝穴码头* 号泊位和* 号堆场* 年租赁权项目
正式披露项目编号:***************(******)
租赁底价***.****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工业;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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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
||
出租方 |
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江陵港区郝穴码头* 号泊位和* 号堆场* 年租赁权项目 |
租赁底价 |
***.****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至日期 |
**********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江陵县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
* |
租赁面积说明 |
租赁标的后方陆域堆场位于荆江大道以北,铁牛路以东,土地面积*****.**平方米,约**.**亩。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租赁用途 |
工业;其他 |
租赁用途说明 |
通用码头泊位并配有*艘钢质趸船及传送带廊道和陆域堆场按现状整体租赁 |
目前状态 |
空置 |
资产概述 |
租赁标的江陵港区郝穴作业区通用码头*号泊位于荆江大堤桩号***+***至***+***,为****吨级浮码头泊位,占用岸线***米,设计通过能力为***万吨/年,并配有*艘钢质趸船及传送带廊道;后方陆域堆场位于荆江大道以北,铁牛路以东,土地面积*****.**平方米,约**.**亩。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前在“*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本次招租资产出租期限为*年。 (三)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一次性划转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出租方提出: *.租赁资产中包含的泊位设备及皮带机按现状出租,设备维修整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资产使用保证金为***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无资产损坏可无息全额退款。 *.本次租赁设置履约保证金***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资产改造、新增或拆除等须提前告知出租方,在取得出租方和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实施。 *.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资产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改变租赁用途。若承租方在租期满后停止租用,承租方不得以其投资的固定资产为由,向出租方索要补偿资金;不可拆除的固定资产,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 *.租赁期出租方如有同类经营业务开展需求,可与承租人共同开展经营,其经营收益运行成本独立核算后,双方各自承担,具体条款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号泊位港口经营许可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港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由出租方续办。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六)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荆州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价格评估报告书》立之本评报字[****]第**号中*号泊位及堆场*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七)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八)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租赁标的以荆州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评估报告书》立之本评报字[****]第**号中*号泊位及堆场*按现状整体对外租赁。 *.租赁期*年,免租期*个月,总计**个月,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年租期到期前**日支付下年度租金。 *.租赁资产中包含的泊位设备及皮带机按现状出租,设备维修整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资产使用保证金为***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满无资产损坏可无息全额退款。 *.本次租赁设置履约保证金***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号泊位及堆场*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肆仟伍佰柒拾玖元整(¥*******.**),租金按年支付,承租人须于每年租期开始前**日内将当年度租金全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向承租方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资产改造、新增或拆除等须提前告知出租方,在取得出租方和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实施。 *.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资产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或改变租赁用途。若承租方在租期满后停止租用,承租方不得以其投资的固定资产为由,向出租方索要补偿资金;不可拆除的固定资产,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 *.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资产由转让方负责交付。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有同类经营业务开展需求,可与承租人共同开展经营,其经营收益运行成本独立核算后,双方各自承担,具体条款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号泊位港口经营许可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港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由出租方续办。 **.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踏勘联系人:詹总,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承租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资产使用保证金***万元及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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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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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均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
荆州立之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万元/年 |
评估基准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