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08-18 00:00:00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新屋站五一车管所搬迁过渡实物补偿项目货物采购比选公告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新屋站五一车管所搬迁过渡实物补偿项目货物采购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交通〔****〕***号批准建设, 比选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新屋站五一车管所搬迁过渡实物补偿项目货物采购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 南宁市
比选上控价:本项目上限控制价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肆仟玖佰柒拾叁元柒分(*,***,***.**元),详见第七章比选上控价。
合同交货期:**日历天,货物交货期、数量以交货通知书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 *个标段
比选范围:五一车管所档案搬迁所包含的档案柜、灭火设备等设备的采购,以及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提供项目全过程服务、质保、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货物及服务的企业。(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的,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 业绩要求:无要求
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合约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货物名称及金额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比选申请人的分包业绩、联合体业绩,均予以认可;比选申请人出资方业绩也予以认可,但出资方需占比选申请人公司股份**%及以上。比选申请人使用出资方业绩的,须提供比选申请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公司章程关键页,同时按比选文件的格式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可。
*.*(*)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年* 月 **日*:** 前(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轨道大厦**办公楼*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 联系方式
比 选人: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穆工 李工 |
电 话: | ************ ************ |
网址: | ***.******.***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新屋站五一车管所搬迁过渡实物补偿项目货物采购比选文件(含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