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HHZX2025013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网络竞价信息披露
2025-08-18
江西/赣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兴国县]HHZX2025013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网络竞价信息披露
江西/赣州-2025-08-18 00:00:00
江西/赣州-2025-08-18 00:00:00
[兴国县]***********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网络竞价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网络竞价 | ||
标的名称: |
***********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网络竞价,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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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 | ||
项目简介: | ***********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网络竞价,详见左下角的“附件下载”资料。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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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及条件 *、竞买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村乡东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遵守出让单位的管理,同意出让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与出让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否则竞买报价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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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二、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均村乡东方村,建筑物建于****年,土地面积***㎡左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东边肖礼仁;南马路;西坪源肖家铭农田;北坪源肖家铭农田;具体宗地范围以现场业主确认为准。 拍卖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三、竞买方式 本次竞买可采用**锁和账号密码两种方式注册报名参与竞买。竞买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四、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为**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秒,加价幅度为****元/次。 五、本次竞买相关时间 *、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 * 月 ** 日**:**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止; *、竞价时间:****年 *月 ** 日**:**时开始;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 月 ** 日**:**止; *、标的展示地点: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 *、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让单位:兴国县均村乡东方村民委员会 沈女士*********** ②拍卖机构: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谢女士*********** 七、报名事项 *、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年*月 ** 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账户; *、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年 * 月 ** 日**:**前到达指定账户; *、如需要拍卖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人,请在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兴国县将军大道消防大队旁安置区自建房二楼)办理; *、竞买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联系方式:*************)。 八、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位于均村乡原东方村民委员会,转让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集体建设用地,无产权证。建筑物建于****年,土地面积:约***㎡,建筑物占地面积约**.**㎡,建筑面积约***.**㎡,东边肖礼仁;南马路;西坪源肖家铭农田;北坪源肖家铭农田;具体宗地范围以现场业主确认为准,竞买人自行查勘,此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拍卖标的以实地现场看样的实际状况为准,依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经确认成交的,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每逾期*日按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取违约金,逾期**日未缴清的,委托方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收回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入市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使用权到期,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残值处置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拍卖标的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讯设备迁移等情况,由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现有附属物由买受人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保留或移除。 *、本次拍卖地块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成交价款不含税费,所涉费用按政策文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九、使用下列方式查看相关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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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十、咨询电话 *、出让单位:兴国县均村乡东方村民委员会 沈女士*********** *、拍卖机构: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谢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