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5-08-18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2025-08-18 00:00:00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发行期限

选定家数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

拟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公司债(私募)

不超过**年

*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家。为了便于投标和合同执行,联合体所有成员(债券承销商)共同指定一家债券承销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点至开标日前一天**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三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时。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三室。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浙江金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琛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汪海洋

质疑联系号码:***********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宏业路****号****办公室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张敏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建业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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