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院内制剂研发生产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市中草药研究所(联合体成员:成都第一骨科医院) | 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号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中草药研究所,联合体成员:成都第一骨科医院)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中医医院服务 | **** 年院内制剂研发服务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年院内制剂研发服务及生产服务 | *.研究内容; *.技术目标等(其余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起**个月内完成申报, 获得医院制剂备案号, 取得备案号后按采购人需求开展生产, 在*年内完成*个制剂各****瓶生产量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红、张宇、林萍、曾若男、唐东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及本项目采购委托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元。若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标资格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中医医院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计划编号:********************;
*、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付款⽅式:分期付款:*、合同⽣效后,供应商开具有效票据,采购⼈向成交供应商⽀付药学研究费⽤,达到付款条件起**⽇内,⽀付合同总⾦额的**.**%;
*、完成制剂⼯艺研究、质量标准初期研究(草案),满⾜中试⽣产条件后,中试开展前,达到付款条件起,供应商开具有效票据,采购⼈向成交供应商⽀付中试费⽤,达到付款条件起**⽇内,⽀付合同总⾦额的**.**%;
*、制剂完成申报,制剂获得备案号后,达到付款条件,供应商开具有效票据,采购⼈向成交供应商⽀付申报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内,⽀付合同总⾦额的**.**%;
*、制剂开展⽣产,*个制剂⽣产量(各****瓶)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供应商开具有效票据,采购⼈向成交供应商⽀付⽣产费⽤,达到付款条件起**⽇内,⽀付合同总⾦额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号*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成都恒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