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5-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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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欣宏新型包装有限公司复合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欣宏新型包装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帆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复合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要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复合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生产项目
选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木材城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购置印刷机、复合机、熟化室、制袋机等设备,建设复合环保食品包装新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高温蒸煮袋、纸塑真空袋****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欣宏新型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木材城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合肥帆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通过邮箱、信函或当面等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箱:*********@**.***
若您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安徽欣宏新型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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