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18 00:00:00
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年财产一切险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拟对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以下简称南区)所有的机器设备资产的财产一切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选。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金额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为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所有的机器设备提供保险服务。此次采购内容为财产一切险。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比选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年(含税)。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比选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且经金融监管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比选申请人为保险总公司的需提供《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比选申请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比选申请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亿元以上(含**亿元);
*.比选申请人总公司****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以上(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②比选申请人为总公司的需提供《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人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已提交有效资料的比选申请人填写的邮箱中(若比选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比选文件,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年*月**日**:**分(北京时间)。参加比选的单位应提供一式三份比选申请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地点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号)****
六、本邀请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号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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