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公开竞拍公告
2025-08-18
黑龙江/牡丹江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公开竞拍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2025-08-18 00:00:00

【交易公告】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公开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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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公开竞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相关要求,为响应国家关于激活地摊经济、促进消费复苏的政策号召,整合牡丹江全市早晚摊区、便民摊区及特色街区等项目,打造集民生保障、文旅融合、就业帮扶于一体的特色城市街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年*月**日牡丹江市政府领导书面审议及联签形式通过的文件要求,受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以下简称“转让方”)的委托,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有偿转让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年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基本情况

*.转让方: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

*.转让标的名称: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年经营权转让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年经营权转让涉及**处城市街区,共计*****个摊位。


起拍价:**,***.**万元(人民币:玖亿玖仟万元整)。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增价幅度:***.**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竞拍,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转让方交付予受让方。

*.该经营权竞得者需严格按照《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实施,完成全部投资建设内容。

*.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如有需要可到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按规定获取《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或《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进一步了解转让标的情况。

三、竞买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

*.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未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四、竞拍时限

*.竞拍时间:****年*月**日*时。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竞拍方式:本次竞拍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公开竞拍,竞拍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竞拍结束,价高者得。

*.付款方式:受让方要依据签署的《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向转让方按期支付竞拍成交款,具体内容以签署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在竞拍成交日起*日内,持相关手续与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或拒绝签订,视为取消竞得者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经营权转让合同签署: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牡丹江市城市街区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

五、竞买保证金

(一)需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缴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由平台无息返还,但若竞买人发生违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二)退还竞买保证金

*.退还时间及方式:自竞拍结果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起退还受让方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具体由组织竞拍方在中心系统执行发起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竞买保证金。

*.提交材料:退还竞买保证金所需材料。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在竞买有限期间内,竞买人发生违约行为的;②法律法规及竞拍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拍要求

本次经营权转让不低于竞拍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方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报价书为准,本次转让不接受部分经营权转让;本次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即报价最高者为本次竞拍确定的受让方,竞拍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转让方审核确认。转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本次竞拍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竞拍转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竞买人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咨询:

转让方: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

联系人:杨宇

联系电话:************

*****;*****;*****;*****;*****;牡丹江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竞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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