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智能化康复中心建设项目(YBSXES202501561)交易公告
2025-08-18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智能化康复中心建设项目(YBSXES202501561)交易公告
四川/宜宾-2025-08-18 00:00:00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智能化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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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智能化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咨询电话: ***********
工期要求(天): **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 项目发包价(元): ******.**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
选取开始时间: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开户行:宜宾金江农商银行高场支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所在地: 叙州区
选取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地址: 高场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场镇中心卫生院。项目涉及该院建筑与装饰及安装等改造内容。具体内容详工程量清单。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项目特殊要求: 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
*.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隐蔽工程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方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三、质量要求
*.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的,必须经镇村验收合格计量后方可继续实施下一步工序。镇村验收人员未验收隐蔽性工程,就进行下一步工程的,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签约价的**%,剩余*%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日内无息退还。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卫生院智能化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清单+图纸.***
注意事项:
*.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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