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08-18 00:00:00
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名称: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名称 :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的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濉溪县东方银座房产,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宜,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标的物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面积约 (㎡) |
成交价 |
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濉溪县东方银座房产 |
东方银座***号 |
****.** |
****.**万元 |
东方银座***号 |
****.** |
*.成交价格
*.*.就本次转让,乙方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万元。
*.*.标的物在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税务与发票
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乙方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办证过户时按国家相关规定,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收款账号
*.*.本合同对收款账户另有约定的,以另外约定为准;无另外约定的,以本条款指定收款账号为准。
*.*.除非经甲方书面通知更改,甲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濉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结算户
账号: *******************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标的物交付
乙方缴清所有款项(包括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移交给乙方。乙方在接受标的物后将标的物后期手续办理齐全(交税、产权过户等),将过户税费发票(复印件)交予甲方。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从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金额超过转让价款总额的*%且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资产,并按转让价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拍卖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拍卖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③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甲方(盖章):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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