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08-18 00:00:00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瘦西湖校区自助售卖机场地招租公告(第二次)
出租单位 |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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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扬州职业技术大学瘦西湖校区自助售卖机场地招租(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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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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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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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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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坐落) |
文昌西路***号职大瘦西湖校区图书馆、崇思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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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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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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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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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年租金的**%,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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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 **:**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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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本场地招租仅作为自助售奶机经营销售使用,数量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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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场地以及相关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方场地或设备损坏时,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承租方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确保不破坏场地框架、主体结构、不影响场地整体安全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国家城市管理和规划等前提下,可根据设备安装及使用需要,在场地架设相应设备。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方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本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按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付。 *.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场地,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归还场地,并自行拆除所安装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出租方场地。如承租方拒不拆除,出租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或收归自有且不承担任何赔偿、保管等责任。此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出租方方为清除上述物品所产生的费用。如出租方在处置遗留物品过程中,引发涉及第三人的纠纷由承租方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出租方有权对出租场地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方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承租方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完全责任。 **.承租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瘦西湖校区在校生大概在*****人左右,承租方充分考虑经营过程中风险,同意和接受出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同时要严格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出租门面房管理手册》中的所有关于场地租赁的规定、细则及承诺书)。 **.本公告后附的《场地租赁合同》是出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场地租赁合同条款,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后参与报名。 **.最终解释权归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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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否则交易中心或出租方都可以无条件取消意向承租方的资格,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的,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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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产权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请至中心网站下方“下载专区”自行下载)配置电子设备、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完成后登录(已注册的直接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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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式 |
缴纳方式 |
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通过审核后,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时所填写的银行账号缴纳,并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保证金缴纳码自行登录交易系统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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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原路径退付。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约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 (*)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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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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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项目公告、响应方操作手册等,全面了解承租资格条件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若不符合条件报名,或操作失误导致报名、竞价失败,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承租方应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行为。 *.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提前登录交易系统,因意向承租方电子设备问题、网络异常等自身因素影响报价或错过竞价时间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导致系统异常,不能正常进行竞价活动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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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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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殷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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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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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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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查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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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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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号*号楼****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