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设备采购(GLZC2025-J1-990398-GXZC)质疑答复函
2025-08-17
广西/桂林 变更澄清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设备采购(GLZC2025-J1-990398-GXZC)质疑答复函
广西/桂林-2025-08-17 00:00:00

质疑人:桂林皓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东城雅苑**栋*住所***号

法定代表人:罗广林

电话:***********

我公司于*********:**分收悉你公司递交的关于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质疑函,针对你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就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该参数已发布更正公告,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制定基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多家品牌的设备均能满足参数要求,并非仅安捷伦品牌满足,目前市场上至少有不少于*家品牌(如佰辰,博奥赛斯,安捷伦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品牌、型号)的产品能满足该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为满足采购需求,保证采购质量,要求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证明材料是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或者服务水平质量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有效证明之一,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因此,该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质疑函

质疑答复该参数已发布更正公告,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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