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供销社综合农业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8-17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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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供销社综合农业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5-08-17 00:00:00
山东/青岛-2025-08-17 00:00:00
铁山供销社综合农业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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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万元,分期招标,一期工程招标控制价:*******.**元,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超市为****.**㎡、为民服务中心****.**㎡、定调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冷库****.**㎡,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建筑高度:*.**,建筑防火高度:*.****,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招标代理费约标人支付,暂定金额为*****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最终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万元(含)以下部分取费费率为 *.*%,*** 万元—*** 万元(含)部分取费费率为 *.*%,*** 万元******万元(含)部分取费费率为*.**%,最终按以上标准取费的**%收取。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调整为“*.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及相关附件(人员社保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其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及资格审查打分和商务标打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人员社保信息可在商务标目录项“人员社保证明”中上传。)*.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号)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有关规定,通过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的公示信息等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级以上的,以四库一平台公示信息为准。”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二、施工合同中条款变更 *、施工合同条款中**.*竣工结算审核调整为: **.* 竣工结算审核 通用条款**.*条不适用。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审批通过且资料完备的竣工结算申请书后***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发包人初步审核后提交相关单位进行结算。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完成并定案后根据专用条款付款周期约定支付。 *、施工合同条款中本合同结算价款调整为: 本合同结算价款:该工程结算价=合同价款±工程变更、签证价款,结算价款是经结算确认后的工程总造价。 *、施工合同条款中**.* 质量保证金调整为: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竣工结算值的*% 。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竣工结算值*%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 。 *、施工合同条款中**.*条款调整为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由拖欠工程劳务费、材料设备费、人员工资和其他工程费用等,确保不造成农民工闹事、上访事件等纠纷,确保工程不出现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竣工验收迟延、安全事故等问题。如出现上述情况,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