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检测院2025年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2025-08-16
广东/茂名 变更澄清
茂名检测院2025年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广东/茂名-2025-08-16 00:00:00
茂名检测院****年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澄清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电化学分析仪器,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真空泵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李亚珍项目负责人:梁群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检测院****年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澄清

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中“*.详细评审”的“设备保修年限”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原描述“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各项采购标的质保期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基础上,每个设备每增加*年得*.*分,每个设备累计最高得*分,本评分项累计最高得*分。 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澄清为“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各项采购标的质保期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基础上,每个设备每增加*年得*.*分,每个设备累计最高得*分,本评分项累计最高得*分。 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号大院

联系方式:郑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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