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8-15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福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5-08-15 00:00:00
福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为:************:**:**。

*、删除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第**、项目负责人。

*、调整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第**、人员稳定性承诺分值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人员稳定性承诺

*.**

投标人承诺项目服务期间不自行更换项目团队人员,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调整项目团队成员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才能安排调整,并不得影响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其质量。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承诺的得*.*分,须提供此项专项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项号**)**.人员要求”至少包含*名驻点办公人员,包括一名运营经理、一名产品经理、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新媒体运营、一名熟悉信息化业务的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新闻采编工作经验。

更正为:(项号**)“**.人员要求”至少包含*名驻点办公人员,包括一名运营经理、一名产品经理、一名新媒体运营、一名熟悉信息化业务的工作人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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