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莎车县教育系统2025年中职、高中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项目第1、2、3标段(二次)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5-08-15
新疆/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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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莎车县教育系统2025年中职、高中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项目第1、2、3标段(二次)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新疆/喀什-2025-08-15 00:00:00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莎车县教育系统****年中职、高中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项目第*、*、*标段 (二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年中职、高中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项目第*、*、*标段 (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招标文件第*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商务评审分,第一项货源保障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商品的货源保障、进货渠道等证明材料得*分(此项需提供与投标商品一致的近*年内进货合同和发票为*套完整的资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满分*分。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商品的货源保障、进货渠道等证明材料,满分 * 分。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需提供与所投商品一致的近 * 年内的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 * 套完整资料,* 套指 * 份合同 + 对应发票,合同需明确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签订时间及双方有效签章,发票需为正规税务发票且商品名称与所投商品一致);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所投商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近 * 年内的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至少 * 套完整资料,* 套指 * 份合同 + 对应发票,合同需明确原材料名称、数量、金额、签订时间及双方有效签章,发票需为正规税务发票);若原材料为企业自产,可提供自产证明材料(如生产资质文件、原材料产能说明等)替代。
提供上述完整且有效的证明材料得 * 分;提供部分材料但无法完整佐证货源保障能力的不得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供货期供货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使用量为准。供货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招标文件项目开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喀什地区莎车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云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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