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交易公告)
2025-08-16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5-08-16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年*月**日 **时**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得分

*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四川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建同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个月,施工工期**个月。

资格情况:详见公示资料

业绩情况:/

方刘真

资质资格:沪****************

业绩:/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万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计划总工期:**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个月,施工工期**个月

资格情况:详见公示资料

业绩情况:/

田洪宽

资质资格:京****************

业绩:/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元)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个月,施工工期**个月

资格情况:详见公示资料

业绩情况:/

欧阳涛

资质资格:川****************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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