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2025-08-15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
| 发布机构: | 环资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名称: | 省发改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精品板材技改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 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省发改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精品板材技改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黄石市发改委,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
报来《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精品板材技改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黄发改环资〔****〕**号)收悉(项目代码:****-******-**-**-******)。该项目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淘汰现有的*座*****高炉及*座***转炉,通过产能减量置换、保持原有公辅设施不变,技改建设*座******高炉(产能***万吨/年)、*座****转炉(产能***.**万吨/年)、*座**炉、*座**炉、*台双流板坯
连铸机,配套技改建设*条***万吨/年板材生产线、球团、烧结、石灰窑、原料场等(不使用禁止及淘汰设备)。项目采用长流程生产工艺,主要设备有烧结机、链篦机-回转窑、石灰窑、高炉、转炉、**脱硫站、**精炼炉、**精炼炉、板坯连铸机等,建成后形成年产***万吨铁水、***.**万吨钢水,***万吨热轧钢材的生产能力。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定后的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改建前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吨标煤(等价值为******吨标煤),项目****年*月改建完成投产达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吨标煤(等价值为******吨标煤),其中年耗原煤**.**万吨、年耗焦炭**.**万吨、年耗电力*****.**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万方、年耗柴油***吨、年耗热力(*.*兆帕,***-***摄氏度低压蒸汽)**.**万吉焦,年耗新水***.**万吨。年输出热力(*.*兆帕,***-***摄氏度低压蒸汽)**.**万吉焦、年输出热力(*.*兆帕,***摄氏度中压蒸汽)**.**万吉焦、年输出电力*****.**万千瓦时。
二、该项目对黄石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均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大冶市发改局提交节能验收申请,大冶市发改局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请黄石市发改委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