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十五运会工作证件查验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深圳市华正联实业有限公司 | ***,***.** | 通过 | 通过 |
东莞市卡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通过 | 通过 |
英琥(深圳)智能通道产品有限公司 | ***,***.** | 通过 | 通过 |
四、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华正联实业有限公司、英琥(深圳)智能通道产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卡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华正联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梅村路**号(一照多址企业)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评审总得分:**.**分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十五运会工作证件查验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毅峰、张绍、沈昆、宋锡鑫、李逸舟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算,下浮**%后收取,不足****.**元时,按****.**元收费;人民币*****.*元。
九、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两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林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先生、余小姐
电 话:*************转****、*************转****
邮 编:******
邮 箱:*********@***.***
十二、附件(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查看)
(一)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诚信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